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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师罚抄违法吗
1、老师罚抄违法。老师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罚抄属于变相体罚。学生可向学校领导和教育部门投诉反映,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一百一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二、老师体罚学生如何处理
老师体罚学生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抵达现场、安抚学生情绪,公安机关已涉入调查的学校应予以协助,酌情对老师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体罚学生造成轻伤以上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
1、老师罚抄违法。老师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罚抄属于变相体罚。学生可向学校领导和教育部门投诉反映,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一百一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二、老师体罚学生如何处理
老师体罚学生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抵达现场、安抚学生情绪,公安机关已涉入调查的学校应予以协助,酌情对老师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体罚学生造成轻伤以上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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