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离婚起诉需要的手续和证件:
1、离婚起诉需要的手续为:起诉;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后,开始进入诉讼程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理一般分为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双方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第三阶段为:判决,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需再进行调解,如若调解不成,即可进行宣判;法院在宣判时,一律采取公开进行宣判;如果是当庭进行宣判的,应该要在10天之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要在宣判之后立即发出判决书;
2、需要的证件有:离婚双方所持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书,起诉书需包含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以及原因等内容、1寸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