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罚
警报器、标志灯具是一种特殊的警示标志,是为从事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公共利益工作的人员的需要,对其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提供的一种具有一定通行特权的外在显示标志。依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机动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且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具有道路通行优先权。《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文对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条件,作了严格的限制,如第15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凡是不属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范围的,不得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实践中,一些人明知自己不符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条件,而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仅严重干扰了我国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具体而言,只要是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有关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就是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行为,就应当予以处罚。法律对此规定了两种处罚、处置手段:(1)强制拆除,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2)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需要指出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行为给予处罚时,必须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不能让其流散在社会上;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强制拆除、收缴后,还必须同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