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是公务员吗
不是。
气象局自上而下都是事业单位,但在地市级以上很多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属于参公性质,使用事业编制但享受公务员待遇。县区一级气象局基本上是公益设置,归口公益一类。
即便是参公管理,气象局机关也不全是参公人员,也有公益类事业编制。同样,非参公的气象局也不见得全是公益类事业编,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少部分人员仍参公管理。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气象局基本上是局台合署办公,局机关可能参公,下属的气象台、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科普中心、气象情报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全部为公益类事业机构。人员除事业在编人员外,也有一些聘用人员。
地方气象局为垂直管理单位,不过现在随着职能的下沉,各地已经逐步开始实行双重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机构管辖,同时接受地方政府管理。工资待遇逐步向地方看齐,收入较以前有所提高。
气象系统是国务院直属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气象系统的一些行政科室的人员编制是公务员编制,因此每年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会有气象系统的职位。
气象局是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是参公事业编制,人员是参公身份,主要是行政领导干部。其他为事业人员,编制在下属事业单位,比如气象服务中心等,也有专业技术岗位,享受职称工资。因编制不足,还有相当一部分聘用人员,是编外合同制管理人员。因而在气象局,就有三类人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合同人员。
气象局人员的工资收入待遇,是按照其身份和所在的岗位核算的。参公人员参照公务员工资待遇,和省直公务员工资是一个标准,享受的福利待遇、补助补贴、奖金等,一般比所在地方的公务员更高一些。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的是职称工资,在垂直管理的单位内计算比例名额,如果职称早早上去了,可能工资比参公人员更高;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是正式职工里面工资最低的两个组成部分。
聘用合同人员的工资,肯定是最低的。全国的党政机构改革已经结束,气象局并没有成为行政机构,因而气象局人员成为公务员的可能性就消失了。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取消“事业局”,因而气象局的名称也保不住了,更大可能在改革后,被改革为服务中心。中央级别新批准的参公机构中,并没有气象局,气象局是否参公,也是个问题。
按照新《公务员法》第112条规定,气象局有专门执行的行政法律,符合参公的条件,将来有资格参公。只不过,事业单位改革的趋势,是权责统一,如果气象部门下放到地方管理,其行政职能由相应的政府部门承担,参公的可能性就基本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