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班里好多同学都在“追星”,青少年的“追星”行为有哪些?
青少年的“追星”行为可谓千姿百态,多种多样:
1、收藏明星们的照片或肖像画,装在随身小包里,贴在卧室墙上,或压在写字台玻璃板下,不时欣赏。
2、模仿明星们的做派、言行或穿戴打扮,追慕其潇洒身姿、俊美的面容和华丽、奇特的服饰。
3、为了得到明星的签名或一睹明星风采,不惜千里迢迢追踪,在漫漫寒夜中苦等。
4、为了能和明星握个手或触摸一下明星的身体、衣衫甘冒被狂热的人流挤伤撞残的风险。
5、对明星的身世、行踪、血型、星座和婚恋等情况津津乐道;头戴耳机、身挂“随身听”,经常光顾音像店,有新出版的明星音带、影带,就设法买来听或租来先睹为快。
6、在歌星演唱会上欢呼雀跃,喊哑了嗓子,拍红了手。
7、不厌其烦地给明星写信、寄礼物,虔诚地表达对心中偶像的崇拜和爱。
8、少数“追星族"成员对影视歌星的崇拜、迷恋,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真有点令人难以置信。他(她)们带着盲目和迷信,把“追星”当成了生活的全部,甚至注入了情爱成分,把明星当作满足.其爱恋心理需要的对象,一心一意地迷星、恋星,如痴如醉、如梦如幻地沉溺于追星的激流中,发热、发烧、发疯、发狂、发昏。为了自己心中崇拜的偶像,他(她)们可以置亲人的病痛于不顾,不惜与自己倾心相爱的恋人分手,甚至抛弃自己的生命。
9、曾经在北京昆仑饭店多功能厅,一群手捧鲜花的京城少女对刘德华狂呼尖叫。其中一位少女动情地说:“华仔,今天我爸生病住院了,但我没有去医院看他,而到这里看你来了。”个迷恋苏有朋的女孩,只因为自己的男朋友说了句:“苏有朋不就一个小孩子嘛,有什么了不起!”为了捍卫自己心中偶像的神圣地位,居然一气之下与男朋友绝交。当年台湾金马奖得主成龙公开与女影星林凤娇的恋情时,上海一位男影迷竟跳楼自杀,以身殉痴。当歌星陈百强不幸变成植物 人时,一位女歌迷也宣布为自己的偶像绝食,直到在忧郁和饥饿中先于陈百强而去,舍命殉情。
2、模仿明星们的做派、言行或穿戴打扮,追慕其潇洒身姿、俊美的面容和华丽、奇特的服饰。
3、为了得到明星的签名或一睹明星风采,不惜千里迢迢追踪,在漫漫寒夜中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