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2022-11-18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第一,定义不同。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裁定书是一种诉讼文书,用来处理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
第二,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书即最后案件结果的判决书,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
第三,解决的问题不同。判决书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书既可解决实体问题,也可解决程序问题。
第四,下发形式不同。判决书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而裁定书可以以口头形式下发。
第五,上诉期限不同。不服判决书和裁定书可以上诉,判决书皆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5天。而裁定书除了部分可上诉外,其余均不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0天。
【法律分析】: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对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如果罪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将罪犯交付执行。
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押,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对人民法院建议给予行政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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