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以后妻子是否有权继承丈夫父母的遗产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是有权继承丈夫父母的遗产的,需要尽到赡养的义务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扩展资料
如有立遗嘱财产给予别人就无法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您好。丈夫去世之后,妻子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取得继承权。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的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应当认定儿媳已尽主要赡养义务或扶助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关法律:
1.《民法典》第10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民法典》第1031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19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