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中的会计都要做什么?
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具有反映和监督两大基本职能。
1、反映职能
反映职能是指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从数量上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已经发生或完
成的经济活动,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经济信息的功能。反映职能是会计的最基本职能。反映
职能有如下特点:
(1)反映过程中,主要利用货币计量。
(2)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反映应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2、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是指会计利用反映所提供的经济信息,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使之达到预期目标的功能。
扩展资料
物业应具备如下几个要素:
(1)物业所指房屋必须是已建成的并具有使用功能。
(2)这些房屋包括供居住和非居住的各类房屋。
(3)物业还包括与这些房屋相配套的房屋内部各项设施以及与房屋相邻的场地、停车场、小区干道等。
(4)物业也包括与房屋相配套的设备和市政公用设施。
物业与房地产业既有着本质的联系又有所不同。房地产是指房地产的投资开发、建造、流通、消费的整个过程。而物业是指房地产进入消费领域的房地产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会计网-物业管理公司收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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