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建筑公司怎么办理资质
条件: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扩展资料:
综合资料卷,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及页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
5、企业章程扫描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6、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C101、C102、C103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7、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8、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