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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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
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
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
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
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7、向卖方支付尾款。
二、买方全款购房
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
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
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扩展资料: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过户登记
1、买卖双方亲自到场
2、公证委托办理过户登记
3、卖方委托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夫妻二人同时到公证处办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明及所有权证等相关文件。委托书上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等。
4、买方委托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身份证明。委托书上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等。
交房的注意事项:
1、腾空交房。
2、注意是否有未交物管费,水电气费等历史遗留问题。
3、注意房屋设施与协商是否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政前买二手房,新政后怎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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