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了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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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后没有使用,所产生的影响是形成“滞留发票”。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使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因为没有使用、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信息一直滞留在稽核系统中,无法核销(全国每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千上万份,通过抵扣联去找存根联比对,比对正常后,这个号码的发票就在增值税稽核系统中进行核销,尽量减少系统数据库的无法核销的数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抵扣原因。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如下:1、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2、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3、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造成存根联滞留;4、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5 购华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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