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账与明细账之间的核对是依据什么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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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账与明细账之间的核对是依据什么原理:\x0d\x0a总账与明细账之间的核对是依据平行登记的原理。\x0d\x0a\x0d\x0a 平行登记是指对每一项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在有关的总分类账户中进行总括登记;另一方面还要在其所属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中进行明细登记(没有明细分类账户或没有涉及明细分类账户的除外)。\x0d\x0a 其中,总分类账户是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综合,对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起统驭作用。明细分类账户是有关总分类账户的补充,对有关总分类账户起着详细说明的作用。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登记的会计凭证依据相同,核算内容相同,两者结合起来既总括又详细地反映同一事物。因此,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必须平行登记。\x0d\x0a\x0d\x0a平行登记的登记方法:\x0d\x0a ⒈依据相同,登记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都要以相关的会计凭证为依据;\x0d\x0a ⒉同期登记,对于所发生的一笔经济业务,根据有关会计凭证来进全面的分析,登记总分类账户的同时,还要在同一会计期间记入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明细分类账;\x0d\x0a ⒊同向登记,把有关会计科目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以相同方向进行登记,也就是说计入总分类账借方的同时,也要计入明细分类账会计科目的借方,如果是计贷方,同样要分别计入贷方;\x0d\x0a ⒋等额登记,在登记金额时,总分类账的金额要与明细分类账的金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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