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低于5000元固定资产直接记入成本的会计分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14)75号)后,可能会有人对于75号文,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的政策,做出如下三种处理办法:
第一种方法:购进时税务上一次性扣除,会计上也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种方法:购进时,先计入固定资产,然后同时全额计提折旧。
第三种办法:固定资产的最低价值应超过5000元,外购5000元及以下应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一般公司对于2000以上的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但是2000-5000的我们要当月如费用,像你的分录一,所以需要申报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的申报表。
公司对于2000-5000的资产还要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发放资产标签,盘点管理,只是以后没有折旧费用,政策只是加速折旧的方面。
扩展资料
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