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中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这一项必须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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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中,代理商需要制造商写的设备授权书,并由制造商的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有效!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扩展资料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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