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中,个别计价法下发出的存货实物与价值是否为一致?

 我来答
股城网客服
2022-11-15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股城网客服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存货计价法与实际价值最接近!但两者都与实际价值不一致!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优点: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

缺点:工作量比较大。可以使期末存货的价值最接近市场价值。但是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回事企业虚增利润。

个别计价法:务核算最接近实际成本,

缺点:对于货物进出频繁的企业,工作量太大,不适合。

加权平均法主要包括两种: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

1、加权平均法,又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本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

加权平均法较上述两种方法简便,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2、移动加权平均法。它是指在每次进货以后,立即为存货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发货计价基础的一种方法。

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收入存货前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收入存货前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