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击“业务工作”选项卡。如图按“财务会计”→“总账”→“凭证”→“常用凭证”的顺序分别双击各菜单。
2、在弹出的“常用凭证”窗口中点击“增加”。
3、如图在“编码”和“说明”所对应的单元格录入“1”和“从交通银行提取现金”。双击“凭证类别”所对应的单元格,点击编辑栏右侧出现的下拉菜单,选择“付 付款凭证”。完成后点击“详细”。
4、在弹出的“常用凭证”窗口中点击“增分(增加分录)”。
5、双击“科目名称”对应的单元格,点击编辑栏右侧出现的“?”按钮,在弹出的“科目参照”窗口中选择“1001 库存现金”,或者直接输入“1001”或“库存现金”。
6、如图完成后依次关闭两个“常用凭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