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轻伤怎么判刑
法律解析:
故意伤害 致1人轻伤的,可以在6个月至1年6个月 有期徒刑 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 伤残等级 、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 的犯罪事实增加 刑罚 量,确定基准刑。 1、伤亡后果:每增加1人 轻微伤 ,可增加1个月至2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轻伤,可增加3个月至6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重伤,可增加1年至2年刑期。 2、伤害的程度:参照标准1996年《职工 工伤 与 职业病 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残疾(十至七级),严重残疾(六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可以增加1个月至3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可以增加6个月至1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可以增加2年至3年刑期。并采用累进的方法计算。 3、手段的残忍程度:一般手段,就是可能致人轻伤的最简单的方式,通常就是手打、口咬、脚踢等伤人手段,而未使用器械等特别手段,特别残忍手段,一般指采取朝人面部泼硫酸、用刀划伤面部等方式毁人容貌,挖人眼睛,砍掉双脚或与上述行为相当的特别残忍手段。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 婚姻家庭 、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 劳动纠纷 、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于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2、因被害人对引发犯罪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法律依据: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