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读书故事300字
鲁迅的读书故事300字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是当国王还是读书?
著名历史学家麦考莱曾给一个小女孩写信说,如果有人要我当最伟大的国王,一辈子住在宫殿里,有花园、佳肴、美酒、大马车、华丽的衣服和成百的仆人,条件是不允许我读书,那么我决不当国王。
我宁愿做一个穷人,住在藏书很多的阁楼里,也不愿当一个不能读书的国王。
王亚南睡三脚床
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
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天天如此,从未间断。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
他由于少年时勤奋刻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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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鲁迅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著作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鲁迅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还有
在三味书屋读书的那个年龄段,鲁迅还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小住。鲁迅的外婆家,是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极为偏僻。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鲁迅是在春天扫墓后,随母亲前去的。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很幸运,鲁迅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份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边钓虾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有一回,他们去邻村赵庄看戏,鲁迅日后是这样回忆的:“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枝,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外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鲁迅13岁的那一年因祖父下狱,他和弟弟被安插到离城有三十多里的皇甫庄大舅父的家中避难。
鲁迅这次来到舅父家中,景况和从前完全不同了,自此免不了要受一些冷淡。但是,劳动者和他们的孩子们却到处都是一样,他们依然是那么热烈,那么殷勤,前来接待从远道来避难的小客人。乡下的春天依然是美好的,罱泥船停满了河面,河两岸是青青的麦田,田埂上长着绿油油的罗汉豆。白天,大人们都到河里和田间工作去了,鲁迅就和孩子们一同玩耍,或是钓鱼,或是剥着罗汉豆。在皇甫庄和小皋埠这一带的农民主要的副业就是捕鱼。深夜,鱼儿都游出来了,吃食的吃食,游动的游动,捕鱼的人也在这时出动。二更以后,虾子也开始出来了。捉虾的人就划着小船,带着海兜去捞虾。天亮后,他们才吃一点冷饭团,到镇上去卖鱼虾,卖完了鱼虾才回来睡觉。但凡有一点闲时间,他们也不歇下来,而是筹划着演戏,在做戏时一显他们出色的本领。
在当时绍兴一带农村里,演戏的日子,简直多到数不清。正月的初九、初十是“灯头戏”;三月里,有“东岳大帝”生日,至迟不过二十八日就要演戏;五月十六日“王爷(土地)菩萨生日”,六月十七日“包爷爷生日”,都要演戏。七月十六日,“刘猛将军”的生日,农民们说他是“刘备的儿子”,因为到田间捉虾蜢跌死的,更要演戏。八月里,九月里,一直到年底,还要演出不少的戏。演戏和他们的生活好像是分不开的。其实,他们演戏的目的倒不尽是为了给菩萨看的,不过是借此以表示自己的愿望:人口和牲畜的平安,五谷丰收,安居乐业的和平生活;——虽然,现实的生活并不如他们所预期的那样。农民们总在迎神赛会这个属于自己的狂欢和示威的节日里显示才能、智慧和力量。队伍接连排成好几里路长,人群像滚滚的浪潮,席卷过一个村庄又一个村庄。在队伍的上空招展着红的,绿的,黄的,以及各种颜色的旗幡。在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里,人人都像生龙活虎一般:有耍狮子的,有玩龙船的,有踩高跷的,有的抬着抬闩阁,有的敲着锣鼓,有的扛着荷花铳,轰,轰,对着天空放它几响的。
最壮观、最辉煌的要算是目连戏了。或许借此来纪念那些在历史上曾经被封建统治阶级称为“叛贼”的英灵,和近代的参加太平天国武装革命斗争中牺牲了的英雄们,以及其他的一些死于非命的横死者吧,在皇甫庄,戏台就搭在村子里一块叫做“火烧场”的地方。这里据说就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失败之后反动地主阶级残杀农民的屠场。这戏从头一天的下午就做起,一直要做到第二天天亮。“ 起殇”是在太阳落尽的时候举行,台上吹起悲壮的喇叭,薄暮中,十几匹马,放在台下,一个演戏的人扮做鬼王,手执钢叉,此外还需要十几名鬼卒,普通的孩子们都可以应募。他们爬上台去,说明志愿,脸上涂沫几笔彩色,手拿钢叉,待人聚齐,就一拥上马,疾驰到野外那些无主的孤坟上,然后拔叉驰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声,将钢叉一掷,钉在台板上,责任这才完结,洗脸下台。举行了这一种仪式,就意味着那些孤魂厉鬼,已经跟着鬼王和鬼卒,前来一同看戏了。“起殇”仪式进去之后,戏文就接着开场,徐徐进行。一到“跳吊”时候,人们立刻紧张起来。台上吹起凄凉的喇叭,台中央横梁上放下一团布。看客们都屏住气,台上忽然闯出一个 *** 衣裤,只有一条犊鼻裈,脸上涂了几笔粉墨的男人,这叫做“男吊”。他一登台,径奔悬布,像蜘蛛死守着蛛丝,又好像在结网,在这上面钻,挂。这之后,是“跳女吊”。台上又吹起凄凉的喇叭,不一会儿,门幕一掀,女吊——一个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出场了。大红衫子,黑色长背心,长发蓬松,颈挂两条纸锭,低头,垂手,弯弯曲曲的走了一个全台,内行人说,这是走了一个“心”字。然后,她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们这才看清她的面孔:石灰一样白的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
鲁迅读书有五到的故事300字
玩就玩的痛快,学就学的踏实——李大钊,但是教育要因人施教不是每个方法对每个人都适用的,但是不用心好多事情是无法完成的
正鲁迅先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的作品,主要受益于他的博读。他读书做到了"五到",即心到、口到、眼到、手到、脑到。心到是讲读书时,要精力集中,专心致志。口到就是读出声来。有些文章还要大声有感情地朗读。眼到指目光专注,善于观察、善于发现。手到指边读边做笔记。鲁迅读书有个习惯"不动笔墨不读书"。他的读书笔记分为记号、批语、摘录、阅读提纲和阅读提要等形式。脑到就是善于动脑筋,勤思考,多分析。
鲁迅的读书故事
同学,这个问题能详细点不?他在三味书屋的课桌上刻了个“早”字,这个故事应该知道吧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刻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他晚上寒冷时,夜读难奈,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汗驱寒坚持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鲁迅读书的故事400字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有种习俗,大人往往给孩子一点钱,叫做“压岁钱”。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liuxue86.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