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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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从小到大,我是在爱的滋润中成长的。童年的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如今,我长大了,步入中学,成为了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这十二年来,一直伴随我、引领我的,便是妈妈的目光。

  每天早上,妈妈六点钟就要起来为我做早饭。一个鸡蛋,是固定不变的。可是我并不喜欢吃,总是与妈妈斗智斗勇,想将鸡蛋藏起来。这天早晨,我正想故伎重演,妈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睛充满了魔力,仿佛是会说话的。她好像在对我说,快吃了鸡蛋,才有劲、才有营养。我被看得心惊肉跳,生怕被妈妈发现了自己的"小九九".此后,我一不想吃鸡蛋,就会想起妈妈的目光,仿佛在提醒我,快吃吧。就会想起妈妈早起忙碌的身影,立刻吃下鸡蛋。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鸡蛋,更是妈妈的目光与爱给予我的正能量,是这道目光,带我成长。

  一天,我回到家,一会儿坐在沙发上吃零食,一会儿在书房看书,吃饱喝好后还去卫生间"神游"了半天。就是不愿意在房间里乖乖地写作业。妈妈看到我不但不抓紧时间,还在屋里磨蹭时间"虚度光阴",走过来生气地看着我。仿佛在厉叱我:怎么还不去写作业!你想写到几点啊?我一看到妈妈又启动了"目光模式",立刻灰溜溜地写作业去了。我可不想被家法伺候,享受一下"女子单打".妈妈的目光有督促、有提醒,也有警告。它告诉了我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是我的指路明灯与风向标。

  妈妈虽不及三迁的孟母的智慧,亦不及"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中孟郊之母的细腻,但她也有爱我的独一无二的魅力——她的目光。在母爱的滋润下,在妈妈的目光的引领下,我相信——在成长这条"不归路"上,我一定可以越走越远,越走越精彩。加油!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早读已经过去。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讲台上了。

  “上课!”老师喊道。同学们缓缓站起,然后有气无力地道:“老师好!”问候语同时也在门口响起,原来是同桌。只见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背着一个看起来空瘪瘪的书包,头发乱得像个鸟巢,英俊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的眼睛。

  当同桌走进教室,来到最后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在书桌上取出一本课本,打开来,然后迅速进入“钓鱼”状态。我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扰他,生怕他发起火来。

  就这样,一堂课过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却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临近上课时,同桌被放出来了,沮丧着脸对我说:“又要写检讨,没点新花样。”

  很快,几百字的检讨被同桌“秒杀”了。在枯燥无味的课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哼唱起歌曲来。声音虽然很小,但不得不说很好听。

  放学了,同桌早已收拾好书包,当老师宣布下课时,同桌马上抱起篮球,然后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说:“看我篮球场上大发挥!” 我和几个同学来到篮球场,看着同桌在场上迈着矫健的步伐,把篮球往对方球框里不停地投,大长己方士气时,我真为我有个篮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个令我讨厌的地方。每次他都会习惯地从我的书桌上拿作业去抄,但抄完后却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这事,他会讪讪地笑道:“下次不会了。”

  记得有一次元旦晚会,同桌辛辛苦苦地练了一星期的歌,准备在元旦晚会上大放异彩。结果元旦晚会上,同桌果真如愿地大放异彩,赢得了台下所有师生的掌声。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阳刚、帅气、勇敢的男生,一个我熟悉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人们潜意识中,打扫、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们班恰恰相反。各种班务大多都是由男生来完成的,并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开始忙活了,直到课间,人家课间十分钟都是结着伴儿的玩儿,而我们班的男生却是结着伴儿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节课下了都会看到男生们在讲台上劳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说,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镜子亮了。擦完黑板,还有一系列后续工作,列如整理讲台。把每一块抹布叠成豆腐块是他们的标准,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没有一丝灰尘是他们的终旨。正是他们的这种认真,细致的品质,才得以让每位老师进班上课都有一种说不上的愉悦感。

  说实话,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自愧不如,身为一个女生,尽然做不到男生那样细致。但这不正体现出我班男生的优越吗?

  高一:温垚祎

  在如今这个天天都在不断变化的时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质,才得以在社会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质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在自己不断积累中获得的。正如我们班的男生,他们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赏的品质。

  除此之外,风度,是我班男生从不缺少的。每次大课间我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当女生要玩儿时,无论什么时刻,男生都会主动的把器材让给女生。有时女生擦玻璃,男生也会帮忙洗抹布。还有好多举不胜举的例子。契诃夫的一句话说得好:对一切事情都喜欢做到准确、严格、正规,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灵所应有的品质。这不就是在说我班的男生吗?

  一个人身上必须得拥有些优秀的品质,即使自身没有,也要去学习,并且最终拥有它。就像我们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独特的优秀品质,的确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大家一起去海洋公园啦。老师询问大家懂不懂鱼的种类,大家纷纷表示鲨鱼、鲸鱼等等,原来老师告诉大家,未来大家一起要去海洋公园游玩了,青阳同学去另一间屋里拿相片,却因为屋子太暗而不敢去。这时小善去看看青阳,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回来。小善拿回来了鱼类照片。耶鲁看到了也很开心。

  老师提醒大家,不要乱跑,因为人数太多,如果不跟紧会丢掉的。当老师告诉大家要写观后感的时候,大家一直不乐意。但是也没有影响心情,大家一起来到了海底。可是青阳很难过,因为他怕黑。大家都在震惊于鱼类的可爱时,他却很害怕。

  小精灵想去和鲨鱼老大做朋友,但是没有追上,有点难过。隧道突然变的越来越暗,因为海底有很多自身会发光的生物,关上灯之后可以更加方便的看到海底的美景。突然,大家发现青阳晕倒了。

  原来青阳真的很怕黑。回忆起小时候,他和哥哥玩捉迷藏的时候被锁在了柜子里,从此以后对于黑暗就有了很大的恐惧。他一边哭一边大喊哥哥,这给他的童年造成了很大的阴影。青阳被带到了游客休息室,里面的光线突然间就没了,青阳被灰色入侵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瞧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一张稚嫩的娃娃脸,柳叶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长了一个塌鼻子。玉兰花似的花瓣唇组成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我和班上所有同学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谈论鹿晗、杨颖等明星的事,而我,却整天沉浸于我的漫画制作;他们每天一下课就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几页散文,用妈妈的话说,我是只长心不长个儿。我七八岁的个子,却拥有了十几岁的心智。

  我的爱好很广泛。下棋、画画、唱歌跳舞……但我最爱的业余爱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从小就爱收藏各种各样的小物品,什么小剪子、小贝壳、弹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欢欣。

  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不论见到谁的手上有一点儿好玩的东西,我都会像一只疯狂的野猫,挣脱妈妈,摇摇晃晃地冲上前去,抢夺人家手里的东西,要是谁不给,我就张牙舞爪,将人家抓的满脸是血。总之,就是不得东西誓不罢休。

  长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没减,反而越加强烈了。走在路上,我总是左顾右盼,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可爱的小玩意儿,我还总是低着头走路,因为我要注意自己脚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宝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宝的最好时机,周围没有多少人,我瞅见一个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过去捡起来,放进口袋里;看见一个闪光的铁环,我也忙不迭跑过去丢进口嗲;一把老鹰形状的钥匙,我更是喜爱得不得了……(原创投稿 )

  记得有一次,同学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爱的小熊项链,我问她在那里买的,他回答说是捡来的哦,于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两元钱,可怜巴巴地说:“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欢收藏,你就把你的项链卖给我吧,我给你钱!”我厚脸皮地死缠烂打,终于把项链得到手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就是这样的爱收藏的我,百宝箱里全是我的珍藏品,什么小白兔玩偶、小手镯、生锈的机器人啊,统统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除此之外,我还是个勤劳的怪孩子,为什么怪呢?听我细细道来吧。

  在学校,老师布置了作业,大家都唉声叹气,一下课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细细地将作业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题目的时候,扔沙包、跳绳等诱惑都不能吸引我。

  这天,老师带来一份习题,问谁愿意做,大家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只有我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老师,我愿意做!”平常做完作业,如果有空闲的时间,我还会请老师给我布置几道难题呢!所以,同学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课,我也不会立刻跑出去玩,我还拿出书来,仔仔细细地看几遍,写上一片读后感主动教给妈妈批阅。临近期末,我还自己上网把题目抄下来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说我是个可爱又勤奋的小机灵!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自信、爱好收藏又勤奋的我,一个多姿多彩的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20xx年10月,随着卡车“隆隆”声的结束,我们家开始了在新家的新生活。

  小区里有几棵水杉屹立在楼房前,树顶到达四楼的窗台。虽然挺拔,但树干纤细,看上去就知是那种风一吹,很可能会折腰的树,根本引起不了我的注意。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六年时光一闪而过,我也从一个小学生,变身成了中学生。20xx年8月,夏日里一个普通的午后,我重新关注了那棵树。

  那天,阴云密布,狂风呼啸,天地间一片昏黄。风打着卷儿,硬生生地扯下水杉的叶儿,飞向空中。霎时,一道亮光划破苍穹,刺得我眼睁不开。接着,大雨倾盆而下,细细密密如丝的雨线被风凝聚成一种巨大的力量,毫不怜惜地冲刷着大地。待连绵的“哗哗”声愈来愈小,直至停止,屋外已是雨过天晴,阳光依然普照大地。在雨水的洗涤下,水杉变得焕然一新。被金丝勾勒出的轮廓,显得水杉颀长的身材和高贵的气质。突然发现那棵水杉已长过了六楼楼顶。原本不盈一握的树干,现在已长得粗壮坚实。原本短细的树枝,现在已向四周展开,可为树下人撑开一把绿伞。原本瘪灰的树叶,现在已长得饱满圆润,翠绿欲滴。遥想当年,与如今的它相比,实在有太多太多的不同。在这翻天覆地的变化背后,是时间这位魔术师,让本是一片死灰的它,于如今成长的生机勃勃。

  “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看”,相隔六年,更是“刮心想看”。一瞬间,过去的过去的一切从四面八方涌上心头,模模糊糊的记忆在此刻变得清晰可见。

  那年,我妈妈拉着我从学校走回来,路过了那棵树。

  那年,我一个人放学回家,胆战心惊地路过了那棵树。

  那年,爸爸教我骑自行车,我不停地摔倒在那棵树下。

  那年……,我……,那棵树……

  那棵树见证我从幼稚的小学生,蜕变为成熟的中学生。曾经需要牵着爸爸的手才可以过马路的我,如今自己可以拿着月票卡在一辆辆公交车上刷出独立;曾经讨厌不爱学习的小孩,如今明白和同学们在学习上你追我赶……时间让水杉不同于往日,时间也让我出色。

  若说时间是一条星光大道,我和那棵树便是同路人,在这条路上走出了炫丽。没有“化肥”,只有时光,我和那棵树共成长。

  这时,风从水杉树叶间带走雨后的清新,拂面而来……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夕阳把爱轻轻的撒落在人间,道路两旁的翠柳在微风中又将爱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帮匆匆行走的学生身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五六为伴,两条黑色的线从耳朵中流出,嘴里还不停地哼唱着歌儿,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气蓬勃的样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子,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仿佛厌倦,一路无语,朝那个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辆拉泔水的脚蹬三轮车从他们旁边驶过,立刻引起了轰动,一反刚才的状态,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闪,或破口大骂,人群中立刻沸腾起来,而那个男孩依旧默默走着,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反应。

  拉泔水的是一个老人,黑色的脸上满是皱纹而又缀满汗珠,似乎感觉到自己不受欢迎,便吃力地猛蹬几脚,想快点越过这小坡,离开这群人。是因为老人倔强用尽了力气,还是上天要开玩笑,车子突然停止了前进,而立刻后退,像开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窜去,说时迟,那时快,那个小子一个健步冲上去,牢牢地抓住车子,立刻又溅起浪高的泔水,洒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车子渐渐地停了下来。

  道路两旁的人群全凝结了,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看着那个男孩又渐渐帮老人将车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顶,老人轻轻地微笑,“谢谢,小同学。”满脸的皱纹都舒展了许多。

  “没关系,爷爷。”轻轻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与泔水,笑着回答。

  夕阳的余辉下,仿佛两个金色的雕塑,伫立在坡顶,阐述着这个城市又一处独特的风景。马路上的车子依旧来来往往,而行走的人群变得沉稳起来,没有了两条黑色的线,没有了互相之间的打打闹闹,也没有人再去捂口鼻,纷纷朝那两个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内心的平平淡淡,脱去了掩饰的外衣,抛开了永无止境的豪华追求,只留给自己一颗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诚奉献出来,快快乐乐。

  平凡,但我真心,把爱传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当我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我便坠入了这黑暗的深渊里。

  那时狂风呼啸,气浪灼人,沙石飞腾,岩浆横溢,霎时天昏地暗,山崩地裂,好像到了世界末日,我伴着风,爬过了一个又一个高高的山岭,穿过了一个又一个长长的石洞,来到了这儿;我离开对我百般呵护的父母和我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来到了这儿,我经过大风大浪颠沛流离来到了这儿――一个四下空寂,暗无天日的深渊,这儿四面均为悬崖,险岩峭立,怪石嶙峋,巨石涌动。

  多少年过去了,我常思念我的故乡,那绿草如茵,百花齐开放,一阵晚风拂过,点点滴滴都是香气。可这幽暗的峡谷里,却依然如故:黑呦呦,光秃秃,阴森森,静悄悄,望着头顶那一片窄小而又湛蓝的天空,我陷入了沉思:我想我要振作起来,冲破峡谷的束缚,去拥抱眼外所有的美好事物。所以我开始努力汲取落下的滴滴雨水,坚持不懈的向外顶,终于我冲出了那层黝黑的土地,我虽自豪,却也还在不管不顾的向上伸,我想要触碰到那片天,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突然一颗巨石猝不及防地落在我的头顶,顿时,我的腰折了,望着眼前的这块巨石,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心灰意冷,铺天盖地的失望迎面袭来,这块巨石几乎把我所有的梦想都给毁灭;把我所有的努力都给否定;把我所有的坚持都化为乌有。

  从那以后我便日渐消退,随遇而安了,直到那束阳光直射下来……

  突然的,我感到眼前有一束光,我笑了笑,又转身埋头过去,阳光已经不知道背对过我多少次了,阳光赋予世间万物茁壮的生命,却从未怜惜过我这峡谷里的种子一次。

  可这次不同,阳光似乎真的听到了我的呼唤,头一次照射进谷底,直射我的心房,那阳光真的好暖,她像一股清泉流进我的身体,给我带来丝丝惬意与阵阵温暖。

  我开始选择抛弃灰暗,坚持去追逐光明,我开始珍惜每一束来之不易的光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感到自己正在不断成长,变得越来越坚强。

  直到那天,一个声音响起,好挺拔纯洁的白桦树啊,这一刻我知道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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