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获交通事故赔偿后能否再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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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工伤保险 关系与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 工伤事故 ,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 工伤 职工应当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 侵权行为 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获得工伤和 交通事故 损害的双重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 人身损害 ,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 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 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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