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
统招专升本
各省份的考试形式不一,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
统考: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专升本的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
1、文科: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
录取类别:文史类、法学类、教育类、艺术类。
2、理科: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
录取类别:理工类、经管类、农学类、医学类。
校考:
基础课和专业课,基础课为省统考,专业课为本科院校出题。
扩展资料
统招与其他专升本的区别:
专升本是中国高等专科学生升本科考试的简称,是国家教育部认可专科层次学生升本科学校或者专业继续学习的考试制度。专升本考试为中央考试机构、全国考办许可,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统一组织进行的省级统考考试,各省区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根据招收对象不同及社会认知,专升本考试可粗分为国家统招专升本和‘社会专升本’。
所谓社会专升本,属于成考自考类,毕业后所得学历为第二学历;而国家统招专升本,属专科层次学生优选至本科学校(或者专业)继续进修的升学制度,只能报考相近专业学习。
全日制脱产学年满后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毕业后所得本科学历为第一学历。 因此,国家统招专升本应有别于“自考专升本”、“成考专升本”、“电大专升本”、“网络教育专升本”,是国家教育部认可,各省依规定统一组织安排,严格按招收条件差额录取的正规升学考试。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所获学历国家认可为毕业生第一学历,应享有同等于其他本科学历的一视待遇,不应出现有‘限制专升本人员报考’等学历歧视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升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