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应收利息和应计利息的意思
“应收利息”是流动负债科目,核算在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借款利息,和到期一次还本但分期(半年或一年)付息的长期借款或长期债券的应收利息。记入”应收利息“账户中的金额在一年内即可收回。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的是长期债券投资,利息要到期与本金一起收取,故其应计利息属于长期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是非流动负债科目。
扩展资料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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