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品官的俸禄是多少?
清朝一品官的俸禄是俸银180两,禄米90石。
清朝的官吏等级制度继续沿用了从汉朝和魏朝以来的九品十八级的基本制度,在九品十八级里面每一个品级都有正品和从品之分。
例如清朝的一品官员,就有正一品和从一品之分,其中正一品的官职有文职京官有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有经略大臣、大学士衔总督。武职京官有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武职外官有伊犁将军、绥远将军。
从一品的官员有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驻藏办事大臣。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武职外官,驻防将军、都统、提督、巡抚。
而这些官员无论是正一品还是从一品,每年的俸禄统一都是俸银180两,禄米90石。
扩展资料:
清朝最高等级的爵位是亲王,根据清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一《户部·俸饷》所示,亲王岁俸银一万两。排在亲王之后的郡王岁俸银五千两,贝勒岁俸银2500两,贝子岁俸银1300两。
文武官员每年俸银:一品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1两,从九品31.5两。此外,京官还有和爵位品级相对应的俸米补贴。
1792年,英国使臣乔治·马戛尔尼曾出使中国,他记录下一个北京普通四口之家当年的家庭年收入是32两银子,支出是35两银子。
清朝前期,官员贪腐现象严重。为了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雍正皇帝在登基后不久就推出了养廉银制度。养廉银的数额视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异。一般来说,通常为年俸的10倍到100倍。
据《清全典事例》记载,各级官员的养廉银为:总督13000-20000两,巡抚10000-15000两,布政使5000-9000两,按察使3000-8444两,道员1500-6000两,知府800-4000两,知州500-2000两,知县400-2259两,同知400-1600两。
京官没有养廉银,但却掌握了地方官员的任免大权。地方官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就得以冰敬、炭敬等名义向京官孝敬银子。不过,能享受到冰敬、炭敬的都是手中掌握实权的中高层京官。
下层京官因为没有这些灰色收入,所以生活是相当清苦的,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外放实缺,就可以大发横财了。因此,清朝官员们的工资虽然不高,但加上养廉银、冰敬、炭敬等收入,实际进账的银子还是相当可观的。
此外,大多数官员都有收受下级孝敬的银子,以及通过各种名目敛财,所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句话在清朝时期是毫不夸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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