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文学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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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文学的定义是专为少年儿童创作的文学作品。
不同年龄阶段的读者对象,儿童文学又分为婴儿文学、幼年文学、童年文学、少年文学,体裁有儿歌、儿童诗、童话、寓言、儿童故事、儿童小说、儿童散文、儿童曲艺、儿童戏剧、儿童影视和儿童科学文艺等。偏于文学,适合3至17岁阅读,老少均可品味。
儿童文学通常由成人所编著,深层动机可以说是重造童年或教育儿童,许多儿童文学也会改编自成人文学作品作。由儿童自行创作也虽可广泛包含在内,但因儿童创作常流于鸭涂或不合艺术,仍须由成人鉴定是否为具文学价值。
西方在近代有《罗宾汉》、《圆桌武士》等向儿童灌输正确价值观的故事读物,但这两本故事书,都是从成年人的文学作品里面浓缩出来。第一本真正针对儿童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是1744年,由JohnNewbery出版的“ALittlePrettyPocket-Book”。
中国古时有为儿童写的童蒙作品,到了民国时期的《稻草人》才出现中国第一本针对儿童编写的儿童文学作品。
拓展资料:
儿童文学始终坚持以儿童为本位的原则,即:以儿童为中心、以儿童为主体,服务于儿童、陶冶儿童心性;坚持高品位、高格调、高质量的纯文学宗旨;坚持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贴近读者,不断超越自我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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