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上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为什么是法家的思想?
法家讲究法、术、势,这里强调的是术——“循名而责实”,强调一种君主对臣民(这里重点当然是后者)的驾驭和控制,表现了君主的一种绝对的权威——民众对君主的绝对服从和被驱从,这里“有难用其死”和“安平尽其力”是一种接近惨无人道的专制主义。
相当于百姓的性命是属于君主的,生死不在自我的意志掌控中,是法家区别于儒家“君轻民贵”思想的强烈对比,有其严酷性。
法家思想内容丰富,结构较为完整,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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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家是先秦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激进派利益的学派。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等。他们都是一批主张“变法”的政治改革家和思想家。他们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极力辅佐一些国君进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并从某些方面为维护地主阶级统治提供了理论、原则和方法。
法家学派在政治上、理论上,一般说来都是主张变法革新,要求加强君权,提倡以“法治”代替“礼治”,积极发展封建经济,鼓励“耕战”,力求做到“富国强兵”,以达到加强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目的。在文化教育领域里,法家也提出了许多有别于其他学派的教育理论和政策。其中杰出的思想代表人物是商鞅和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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