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1937中国被迫签订了多少不平等条约
1、1842年8月签订《南京条约》,主要内容: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
2、1843年7月签订《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主要内容:从中攫取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权。
3、1844年10月签订《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主要内容:取得更多的侵略权益。
4、1856年-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共赔款1600万两白银,开十处通商口岸,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在此期间,英法联军焚毁北京西郊圆明园。
5、1884年-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签订《马关条约》,赔款白银两亿两,增开4处通商口岸,割让台湾岛,澎湖列岛给日本,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6、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被迫签订《辛丑条约》,赔偿4亿白银,清政府完全变为列强工具。
扩展资料:
《辛丑条约》签订的历史背景
在19世纪末,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激起了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为了镇压义和团运动,扩大对华侵略,英、法、德、奥、意、日、俄、美八个帝国主义国家借口清政府排外,联合进兵中国。
1900年6月,八国联军攻占大沽炮台;7月,攻陷天津;8月,占领北京。侵略军在华屠杀人民,掠夺财物,践踏中国主权。清廷慈禧等人逃往西安,派李鸿章等人乞和。
11月,侵略军增至10万分别入侵山海关、保定、正定等地,并进兵山西。沙俄还单独出兵17万分六路入侵中国东北。1901年9月,清政府和帝国主义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
2024-11-24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