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体在1871年后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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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在1870/1871年的德法战争中,粉碎了法国的抵抗,南北德意志联邦合成德意志帝国。
君主制持续到一战结束后。
在1918年11月的德国革命浪潮中,皇帝与各诸侯逊位,在外界的压力下,失败的帝国让位于几十年来帝国内部斗争已久的另一种选择——魏玛共和国。
1933年希特勒被右翼阵营推上总理宝座。1939年,二战爆发,1945年4月30日,希特勒自杀,法西斯德国灭亡。
1948年8月14日选出了第一届联邦议会,标志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成立。1949年10月7日苏占区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成立。1990年10月3日,东西德正式统一,称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扩展资料:
二战后的德国吸取了纳粹独裁统治的教训,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今天是一个议会民主制国家,像每一个真正的民主制国家一样,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
德国每四年进行一次联邦议院大选,十八岁以上公民均享有普遍、平等、无记名选举权。三权分立中,联邦宪法法院具有特殊的地位。
这是德国的最高级别法院,如果该法院认为联邦总理、联邦议院违宪,也能够阻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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