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狼三则?
狼三则·其三
蒲松龄
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译文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田间休息处,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两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注释
(1)暮:傍晚。
(2)夜耕:夜晚替人耕田,打短工的
(3)为(wèi):被。
(4)遗(yí):留下。
(5)伏(fú):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
(6)去:离开。
(7)盈:超过。
(8)不盈:不满,不足。
(9)负:背。
(10)行室(xíngshì):指农民在田中所搭的草棚。
(11)苫(shàn):用草编的席子。
(12)去:离开。
(13)豕(shǐ):猪。
(14)方:才。
(15)则:就。
(16)股:大腿。
(17)乌:哪里,怎么。
(18)顾:但是
(19)死之:杀死它。
赏析
《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全文讲述人与狼之间的战争,告诉我们过于贪婪,妄图侵吞别人的东西是没有好下场的。 像狼一样的恶人,不管怎样狡诈,不管耍弄什么花招,总归是会被识破、被歼灭的。
第一段分三层。第一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
第二层,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
第三层“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
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告诫世人要像屠夫一样勇敢地面对恶人。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济南府淄川(今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清代杰出文学家,优秀短篇小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