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包括哪些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或社会按照立法或政策规定,对社会全体成员提供的旨在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各种设施、资金、服务等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基层工会干部只有不辞劳苦地做好社会福利和优抚工作,才能把党和政府对全体职工的关怀切实落到实处,才能创造出一个团结、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公共福利事业
国家或社会团体兴办的以全体人民为对象的公益性事业,如教育、科学、环境保护、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群众在享受这些福利事业的服务时,是免费或低费的。在实施免费提供服务的同时,这些设施的维持和发展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在以优惠的价格提供服务时,由消费者承担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国家负担。在这类福利事业中,哪些完全免费,哪些实行优惠价格,费用减免多少,主要由社会生产发展水平和居民对该种事业的普遍程度决定。
特别的、专门性福利
即主要是民政部门为残疾者、孤儿、生活无着落的老人等具有特殊需要而又无力自理的人举办的福利院、教养院等。此外,政府对突然性的传染病或其他灾害拨付的救济款也属于这—类福利事业。
局部性或选择性的福利措施
国家为照顾一定地区或一定范围的居民,对部分必要的生活资料采取优惠措施,如对寒冬地区给予取暖补贴。这些福利措施随着生产的发展、条件的改变或政策的变动可以增加、减少或取消。
社会福利按照其受益对象可分为:
未成年人福利
未成年泛指劳动年龄或学校毕业以前的婴儿、幼儿、学前儿童、少年,如继续就读于高中、高等学校,年龄可延伸至18或21岁。
未成年人福利包括:未成年普遍福利,如国家和各部门举办的托幼事业、学前教育、妇幼保健等;生活困难家庭的未成年子女补助等。
老年人福利
老年人福利主要有:老年人旅行和娱乐优待、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敬老院和托老所的设立、老人电话服务、老人家庭服务、老人俱乐部、长寿老人补助等。
残疾人福利
包括向残疾人免费提供假肢、康复就业、就业训练,举办有残疾人参与的福利生产、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教育等福利项目。
劳动者福利
指在业者享受的社会福利服务,如公共福利设施的营建、农副产品补贴、困难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
按照资金和服务的提供以及管理方式,社会福利可分为:国家举办的社会福利、地方举办的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社会福利、社区社会福利、民间团体举办的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