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检察院不予起诉,还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不起诉应该是无罪的,但是在实践中,对于被不起诉特别是酌定不起诉的人,往往还是开不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检察院不起诉分三种情形
第一种是法定不起诉,也叫绝对不起诉。就是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嫌疑人的行为完全不构成犯罪,因此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种是酌定不起诉,也叫相对不起诉。就是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只是因为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第三种是存疑不起诉。就是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当事人有罪,即证据不足。刑事案件中认定当事人有罪,应当达到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确然性标准,证据不足的,疑点利益应当归于被告,这也是“疑罪从无”原则的基本要求。
严格来说,不起诉就是无罪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检察院没有起诉,自然就不会再经过法院审理和判决。
所以,严格按照上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不起诉,没有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在法律上就应该是无罪的。
但是,在实践中,如果是酌定不起诉的,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并不认可无罪,不同意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醉驾被不起诉,属于相对不起诉,有可能开不了无犯罪记录证明
醉驾,说明已经达到了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80mg/100ml,只是现在有些地方对于刚刚超出该标准一定幅度内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在120mg/100ml范围之内,没有造成后果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因醉驾被不起诉的,属于酌定不起诉或者相对不起诉,根据前面的分析,严格来说不属于犯罪,但是,在一些地方却不一定开得出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