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割让多少土地给外国?
1。一六八九年九月七日(康熙二十七年),兴安岭及额尔古那河以西约二十五万平方公里国土,于尼布楚条约签订后丧失。
2。一七二七年十月二十一日(雍正五年),贝加尔湖之南及西南约十万平方公里国土,被迫签订恰克图条约而丧失。
3。一七九零年(乾隆五十五年),约十万平方公里之库叶岛,被俄帝暗中吞并。
4。一八四零年(道光二十年),原为我属邦哈萨克,被俄帝侵并,该邦面积约百万平方公里。
5。一八四零年(道光二十年),原为属邦布鲁特,约十万平方公里面积土地,被俄帝并吞。
6。一八五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咸丰八年),混同江以西,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面积约四十六万平方公里土地为俄帝侵占,并逼清廷签订瑷珲条约加以承认。
7。一八六零滚渗橘年十一月十四日(咸丰十年),混同江及乌苏里江以东兴凯湖附近,约四十三万平方公里国土为俄帝侵占,事后逼清廷订北京条约加以承认。
8。一八六四年(同治三年)后,自沙渍达巴哈起,至葱岭止约四十三万平方公里国土,俄帝逼清廷订立塔城界约等多次界约,加以承认。
9。一八六八年(同治七年),约百万平方公里面积之我属邦布哈尔汗国,被俄帝侵并大团。
10。一八七六年喊卜(光绪二年),原为我属邦浩罕国,约三十五万平方公里面积土地,被俄帝吞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