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联系和区别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关系:生态破坏比环境污染更为严重。后者可能导致前者。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危害程度不同、侧重点不同。
一、概念不同
1、生态破坏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造成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从而使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存条件发生恶化的现象。
2、、环境污染是指由于自然或人类原因,产生有害成分化学及放射性物质、病原体、噪声、废气、废水、废渣等,引起环境质量下降,危害人类健康,影响生物正常生存发展的现象。
二、危害程度不同
1、生态破坏间接地危害人类,危害较长期。
2、环境污染直接地危害人类,危害较短期。
三、侧重点不同
1、生态破坏侧重于强调平衡被打破。
2、环境污染侧重于强调有害要素超量。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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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7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