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一次性奖励怎么扣税
法律主观:
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50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虽然算是一种奖励机制,但是根本上还是属于工资的性质依然要缴纳税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