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撕毁封条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擅自撕毁行政机关封条是属于妨害执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 证据 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 管制 、 剥夺政治权利 或者在 缓刑 、 暂予监外执行 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 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 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