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区际冲突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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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
(1) 是一种特殊的单一制国家内的区际法律冲突。
(2) 既有属于同一社会制度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也有社会制度根本不同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
(3) 既有属于同一个法系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又有属于不同法系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
(4) 不仅表现为各地区本地法之间的冲突,而且有时表现为各地区的本地法和其他地区适用的国际条约之间以及各地区适用的国际条约相互之间的冲突。
(5) 各法域都有自己的终审法院,而在各法域之上无最高司法机关。因此,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方面,无最高司法机关加以协调。
(6) 在立法管辖权方面,无中央立法管辖权和各法域立法管辖权的划分。
(1) 是一种特殊的单一制国家内的区际法律冲突。
(2) 既有属于同一社会制度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也有社会制度根本不同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
(3) 既有属于同一个法系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又有属于不同法系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
(4) 不仅表现为各地区本地法之间的冲突,而且有时表现为各地区的本地法和其他地区适用的国际条约之间以及各地区适用的国际条约相互之间的冲突。
(5) 各法域都有自己的终审法院,而在各法域之上无最高司法机关。因此,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方面,无最高司法机关加以协调。
(6) 在立法管辖权方面,无中央立法管辖权和各法域立法管辖权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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