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那些开不起玩笑、情商低的人?
昨天刚刚看到过一篇短篇小说,余华写的《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原文太长,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搜一下,玻璃心慎点。
故事讲述的是挑煤工来发是个智力不太健全的人,因为他太傻了,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所以常常被人取笑,别人管他叫什么就是什么,久而久之他成了人民生活当中的乐趣,哪怕是正在哭丧的孩子也要习惯性地笑话他几句。
他很可怜,每天只能和一只狗做伴,尽管生活再辛苦,也会分给狗半个馒头,就算是这样,也还会被别人笑话,说他和那条母狗是夫妻俩,而他是一条公狗。
就算是这样,他连自己的狗都保全不了,狗还是被人吃掉了。而到最后,来发只纠结两个问题:第一是杀他的狗的许阿三明明说过等了冬天,雪下了厚厚一层的时候才要吃狗肉,现在还没到冬天,雪还没下,为什么要吃自己的狗呢?第二是因为许阿三抓不住狗,叫了一声自己来发之后骗自己去把狗引诱出来,所以他认为是自己害了狗,最后他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如果说前者代表着来发的愚蠢,后者,就代表着这个愚蠢的人的可怜的抗争。而这种可怜的抗争还是建立者抛弃自己名字,失去自己人格的基础上的。
我很喜欢余华,在讽刺这方面,他不亚于当年的鲁迅,小说当中,欺负来发的没有一个说要真正的置来发于死地,甚至是杀狗的许阿三,抢了来发的钱之后只要其中的两毛钱给大家买来发和狗的“喜糖”,剩下的钱还回去了,你也不能说许阿三是个坏人,只是以一种逗闷子的心去的,开两句玩笑怎么了,怎么就受不了了,别人能开你的玩笑我就不能开了?情商咋这么低呢!这无异于鲁迅笔下的那个阿Q,“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可是,就是这样的开玩笑的心态,把来发置于生活的死角,伤害他的心灵。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不也是如此?旧社会的书生,遭人取笑,事实上,取笑孔乙己的不也没有一个充满恶意吗?同样,也是没有善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