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散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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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散文三篇
篇一:

  人真是奇怪,蜗居斗室时,满脑都是纵横千里的遐想,而当我在写各地名山大川游历记的时候,倒反而常常有一些静定的小点在眼前隐约,也许是一位偶然路遇的老人,也许是一只老是停在我身边赶也赶不走的小鸟,也许是一个让我打了一次瞌睡的草垛。有时也未必是旅途中遇到的,而是走到哪儿都会浮现出来的记忆亮点,一闪一闪的,使飘飘忽忽的人生线络落下了几个针脚。

  是的,如果说人生是一条一划而过的线,那么,具有留存价值的只能是一些点。

  把那些枯萎的长线头省略掉吧,只记着那几个点,实在也够富足的了。

  为此,我要在我的游记集中破例写一枝花。它是一枝腊梅,地处不远,就在上海西郊的一个病院里。

  它就是我在茫茫行程中经常明灭于心间的一个宁静光点。

  步履再矫健的人也会有生病的时候,住医院对一个旅行者来说可能是心理反差最大的一件事。要体力没体力,要空间没空间,在局促和无奈中等待着,不知何时能跨出人生的下一站。

  看来天道酬勤,也罚勤。你们往常的脚步太洒泼了,就驱赶到这个小院里停驻一些时日,一张一弛。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习惯不习惯。

  那次我住的医院原是一位外国富商的私人宅邸,院子里树木不少,可惜已是冬天,都凋零了。平日看惯了山水秀色,两眼全是饥渴,成天在树丛间寻找绿色。但是,看到的只是土褐色的交错,只是一簇簇相同式样的病房服在反复转圈,越看心越烦。病人偶尔停步攀谈几句,三句不离病,出于礼貌又不敢互相多问。只有两个病人一有机会就高声谈笑,护士说,他们得的是绝症。他们的开朗很受人尊敬,但谁都知道,这里有一种很下力气的精神支撑。他们的谈笑很少有人倾听,因为大家拿不出那么多安慰的反应、勉强的笑声。常常是护士陪着他们散步,大家远远地看着背影。

  病人都喜欢早睡早起,天蒙蒙亮,院子里已挤满了人。大家赶紧在那里做深呼吸,动动手脚,生怕天亮透,看清那光秃秃的树枝和病恹恹的面容。只有这时,一切都将醒未醒,空气又冷又清爽,张口开鼻,抢得一角影影绰绰的清晨。

  一天又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突然有一天清晨,大家都觉得空气中有点异样,惊恐四顾,发现院子一角已簇拥着一群人。连忙走过去,踮脚一看,人群中间是一枝腊梅,淡淡的晨曦映着刚长出的嫩黄花瓣。赶近过去的人还在口中念叨着它的名字,一到它身边都不再作声,一种高雅淡洁的清香已把大家全都慑住。故意吸口气去嗅,闻不到什么,不嗅时却满鼻都是,一下子染透身心。

  花,仅仅是一枝刚开的花,但在这儿,是沙漠驼铃,是荒山凉亭,是久旱见雨,是久雨放晴。病友们看了一会,慢慢侧身,把位置让给挤在后面的人,自己在院子里踱了两圈,又在这儿停下,在人群背后耐心等待。从此,病院散步,全成了一圈一圈以腊梅为中心的圆弧线。

  住院病人多少都有一点神经质。天地狭小,身心脆弱,想住了什么事怎么也排遣不开。听人说,许多住院病人都会与热情姣好的护士产生一点情感牵连,这不能全然责怪病人们逢场作戏,而是一种脆弱心态的自然投射。待他们出院,身心恢复正常,一切也就成为过眼烟云。

  现在,所有病人的情感都投射在腊梅上了,带着一种超常的执迷。与我同病房的两个病友,一早醒来就说闻到了腊梅的香气,有一位甚至说他简直是被香气熏醒的,而事实上我们的病房离腊梅不近,至少隔着四五十米。

  依我看来,这枝腊梅确也当得起病人们的执迷。各种杂树乱枝在它身边让开了,它大模大样地站在一片空地间,让人们可以看清它的全部姿态。枝干虬曲苍劲,黑黑地缠满了岁月的皱纹,光看这枝于,好象早就枯死,只在这里伸展着一个悲枪的历史造型。实在难于想象,就在这样的枝干顶端,猛地一下涌出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花瓣黄得不夹一丝混浊,轻得没有质地,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整个院子不再有其他色彩,好像叶落枝黄地闹了一个秋天,天寒地冻地闹了一个冬天,全是在为这枝腊梅铺垫。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铅蓝色的天空摇撼。病人们不再厌恶冬天,在腊梅跟前,大家全部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随。这里的美学概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它每天都要增加几朵,于是,计算花朵和花蕾,成了各个病房的一件大事。争论是经常发生的,争执不下了就一起到花枝前仔细数点。这种情况有时发生在夜里,病人们甚至会披衣起床,在寒夜月色下把头埋在花枝间。月光下的腊梅尤显圣洁,四周暗暗的,唯有晶莹的花瓣与明月遥遥相对。清香和夜气一拌和,浓入心魄。

  有一天早晨起来,天气奇寒,推窗一看,大雪纷飞,整个院子一片银白。腊梅变得更醒目了,袅袅婷婷地兀自站立着,被银白世界烘托成仙风道骨,气韵翩然。几个年轻的病人要冒雪赶去观看,被护士们阻止了。护士低声说,都是病人,哪能受得住这般风寒?还不快回!

  站在底楼檐廊和二搂阳台上的病人,都柔情柔意地看着腊梅。有人说,这么大的雪一定打落了好些花瓣;有人不同意,说大雪只会催开更多的蓓蕾。这番争论终于感动了一位护士,她自告奋勇要冒雪去数点。这位护士年轻苗条,刚迈出去,一身白衣便消融在大雪之间。她步履轻巧地走到腊梅前,捋了捋头发,便低头仰头细数起来。她一定学过一点舞蹈,数花时的身段让人联想到《天女散花》。最后,她终于直起身来向大楼微微一笑,冲着大雪报出一个数字,惹得楼上楼下的病人全都欢呼起来。数字证明,承受了一夜大雪,腊梅反而增加了许多朵,没有凋残。

  这个月底,医院让病人评选优秀护士,这位冒雪数花的护士得了全票。

  过不了几天,突然下起了大雨,上海的冬天一般不下这么大的雨,所有的病人又一下子拥到了檐廊、阳台前。谁都明白,我们的腊梅这下真的遭了难。几个眼尖的,分明已看到花枝地下的片片花瓣。雨越来越大,有些花瓣已冲到檐下,病人们忧愁满面地仰头看天,声声惋叹。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去架伞!”

  这是另一位护士的声音,冒雪数梅的护士今天没上班。这位护士虽然身材颀长,却还有点孩子气,手上夹把红绸伞,眸子四下一转。人们像遇到救星一样,默默看着她,忘记了道谢。有一位病人突然阻止了她,说红伞太刺眼,与腊梅不太搭配。护士噘嘴一笑,转身回到办公室,拿出来一把黄绸伞。病人中又有人反对,说黄色对黄色会把腊梅盖住。好在护士们用的伞色彩繁多,最后终于挑定了一把紫绸伞。

篇二:

  里斯本往西去有危崖临海,大西洋冷雾迷茫。这里的正式地名叫罗卡角,俗称欧洲之角,因为这是欧洲大陆的最西点。在人们还不知道地球形状的古代,这里理所当然地被看成是天涯海角。

  风很大,从大西洋吹来,几乎噎得人不能呼吸。海边树立着一座石碑,上有十字架,碑文是葡萄牙古代诗人卡蒙斯写的句子:

  大地在此结束,

  沧海由此开始。

  我在石碑背风的一面躲了一会儿风,眯眼看着大西洋,身心立即移到五百年前,全然理解了当年葡萄牙航海家们的心思。海的诱惑太大了,对“结束”和“开始”说法的怀疑太大了,对破解怀疑的渴望太大了。

  据我过去的阅读所留下的粗浅印象,对于近代航海事业,葡萄牙觉悟最早。那时德国、意大利还在封建割据,英国、法国还无心问鼎新的航道,而葡萄牙、西班牙的三桅帆船和其他航海技术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相信葡萄牙王室的航海专家们曾一次次来到罗卡角,在这海风雨雾间思考着远行的路线。作为“热身赛”,他们已经亲自率队航行过非洲。他们的最终目标,与当时绝大多数欧洲航海家一样,都是《马可·波罗游记》中记述的中国。

  今天我在这里又找到了新的证据,罗卡角南方不远处,正是古代王室居住地。一代王朝就在这大西洋的山崖上思念着海那边的东方。海的哪一边呢葡萄牙王室中的航海专家已有初步的判断。他们认为,应该从罗卡角向南,到达非洲海域后仍然向南,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后再折向东。显然,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

  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遇到了哥伦布。哥伦布决定横渡大西洋去寻找马可·波罗的脚印,希望获得葡萄牙王室的资助。葡萄牙王室太内行了,一听就觉得方向有误,未予支持。哥伦布转而向西班牙王室求援,伊莎贝尔女王支持了他。结果,葡萄牙由于太内行而失去了哥伦布,而哥伦布也因为没有理会葡萄牙王室的意见而失去了马可·波罗。他横渡大西洋果然没有找到东方,却歪打正着地找到了美洲。

  哥伦布由错误的航线而导致的巨大成功,使葡萄牙王室心里发酸。所谓错误,都是一定坐标下的产物;按马可·波罗的目标,哥伦布没有走对,但新大陆的发现已使哥伦布的盛名超过了马可·波罗,他已自成坐标,那还何错之有但葡萄牙王室暗想,尽管哥伦布已经名动天下,东方,还应该是一个目标。

  于是,五年后,葡萄牙人达·伽马果然按照南下折东的路线,准确地找到了印度。他回来时,葡萄牙人举行隆重仪式欢迎,他带回来的财富,是远征队全部费用的六十倍,其中宝石和香料让欧洲人眼花缭乱,一时的影响,超过了哥伦布。二十年后,葡萄牙人麦哲伦奉西班牙政府之命干脆把地球绕了一圈,但他没有回来。

  然而无论是达·伽马还是麦哲伦,都还没有进入《马可·波罗游记》里描写的世界,这总于心不甘,于是,葡萄牙还是一心要从海上寻找中国。

  我在这里看到一份资料,提及葡萄牙国王在一五O八年二月派出一个叫塞夸拉的人率领船队到马六甲,要他在那里打听:中国有多大中国人长多高勇敢还是怯懦信什么宗教用什么兵器有趣的是,当时葡萄牙远征船队在东方胡作非为,但国王却特别下令,不准向中国人挑衅,不准夺取中国人的战利品。显然,他对神秘的中国保留着太多的敬畏。

  几年后又派出一个叫皮莱斯的人来侦探,皮莱斯的情报抄本现在已经发现,他说中国人非常懦弱,用十艘船就能完全征服,夺取全中国。

  即使情报如此荒唐,葡萄牙人与中国人打交道之初还是比较恭顺有度的,中国地方官员没有国际知识和外交经验,互相都在小心翼翼地窥探。葡萄牙人先要停泊,后要借住,借住后也缴税缴租;中国官员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做坏事,特地在他们的借住地外面筑了一道城墙,把握关闸大权,定期开闸卖一点食物给他们。这种情景,居然也维持了几百年,说明双方心气都比较平和。

  我对这种尚未发展成恶性事件时的对峙,很感兴趣,因为这里边最容易看出文化差异。葡萄牙人当然以欧洲文明为本,把自己当作是发现者,而又认为发现者便是特权的拥有者,甚至是占领者,只不过一时慑于中华帝国的宏大,不敢像在其他地方那样嚣张罢了;中国官员开始好像没有把他们的来到太当一回事,这与传统观念对“番夷”的惯性理解有关。后来发生一些事,也处处表现出因妄自尊大和闭塞无知所造成的可笑。

  但是历史终于朝着恶性的方向走去了。葡萄牙突然对中国张狂起来,是鸦片战争之后。看到中国在英国的炮火前一败涂地,便趁火打劫,单方面宣布澳门是葡萄牙的殖民地自由港,一跃而成为西方列强欺侮中国的浪潮中的一员。其实它与中国已打了几百年交道,而当时国势也已衰落,竟然一变而成为这个形象,有点不大光彩。

  在资料中,有两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第一个细节是,葡萄牙人最早抵达中国本土,是一五一三年六月,抵达的地点是屯门外的伶仃岛,正好在我深圳住所的南窗对面;第二个细节是,他们正式与中国的行政机构取得联系是一五一七年八月,地点在南头关防,又正恰在我住所的西窗前面。

  ———既然你们那么早就来到我的窗下,那么,我也理应来看看你们出发的码头,以及你们的家乡。

  他们的麻烦

  葡萄牙人喜欢用白色的小石块铺城市的人行道。里斯本老城人行道的石块,已被岁月磨成陈年骨牌。沿骨牌走去,是陡坡盘绕的山道,这样的山道上居然还在行驶有轨电车。

  山道很窄,有轨电车几乎从路边民房的门口擦过,民房陈旧而简陋,门开处伸出一头,是一位老者,黑发黄肤,恰似中国早年的账房先生,但细看并非中国人。

  骨牌铺成的盘山道很滑,亏得那些电车没有滑下来,陈旧的民房没有滑下来。我们已经爬得气喘吁吁,终于到了山顶,那里有一个巨大的古城堡,以圣乔治王子命名。

  古城堡气势雄伟,居高临海,显然是守扼要地。罗马时代就在了,后来一再成为兵家必争的目标。它最近一次辉煌纪录,就是圣乔治王子一五八O年在这里领导抗击西班牙入侵者。抗击很英勇,在其他地方已经失守的情况下,这个城堡还固守了半年之久。

篇三: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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