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休学的规定有哪些?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第二十九条 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无法到校学习需要休学的,应当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和医院建议休学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在校学生中途出国探亲或学习超过三个月,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休学。学校应认真审查学生出国签证等材料,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出国前,学校应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学籍管理、相关费用、学生离校期间监护和安全责任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条 患有传染病或患有区(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宜在学校正常学习疾病的学生,应当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休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 普通高中学生因病原则上最多办理两次休学,每次休学期限为一年。因出国探亲或学习等原因原则上只准休学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第三十二条 高三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允许休学。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休学期满,须按期复学。复学时,应当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和医院建议复学证明,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重新注册学籍方可复学。 第三十四条 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普通高中学生申请退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并办理正式退学手续。 学生死亡的,学校应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1 已赞过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