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当事人所追求的司法效果的基本内容,标的物要求当事人自己明确确定那部分内容,如交付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等。从国内外招标实践来看,招标对象应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1.商品。商品是指具有一定物质形态,占有一定空间,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用于交易的物质。商品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物种和特定物体;原物和孳息;动产和不动产等。房地产作为商品,不同于工程,是指已经成为成品的建筑产品。招标制度起源于货物招标。今天,货物仍然是投标的最重要的主题。
2.工程。工程是指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等由土木建筑或其他生产制造部门用相对较大和复杂的设备进行的工作。因此,建筑领域的工程仅指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而主要是建筑工程。在我国,工程建设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非常大。在我国的招标实践中,工程招标也是最常见的一种。
财政部2000年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将服务采购内容概括为11种:
印刷出版;
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与设计;
维护,包括通用设备、专业设备、建筑维护和其他维护;
保险;
租赁,包括办公楼、宿舍楼、仓库、设备机械等租赁;
车辆的维护和保障,包括车辆保险、车辆加油、车辆保养;
会议,包括大型会议和一般会议;
培训,包括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
物业管理;
其他服务。
相关问答: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是指为了确定当事人追求的司法效果的基本内容而要求当事人自己必须予以明确确定的那一部分内容 ,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1)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2)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3)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4)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有哪些限制?1、标的物应为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的标的物有处分权,这是现代各国买卖合同中的一般原则,出卖人有处分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标的物归出卖人所有;二、出卖人有权处分。这是指出卖人虽然对出卖的物不享有所有权,但其依所有权人的授权或者法律的规定可以出卖该标的物,否则就难以实现买卖合同的目的。2、标的物须为非限制流通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其所有权可以转让的物,即流通物或者限制流通物。3、标的物须为有体物。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故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有体物。无形财产的有偿转让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标的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知识了。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您了解了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