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政府招标采购信息网

STLineMU
2023-04-19 · TA获得超过10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6万
采纳率:0%
帮助的人:629万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取得货物、工程、服务所采用的采购方式。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采购项目一般要求采用招标采购,但在部分情况下,如需要紧急采购或者采购来源单一等,需要采用招标方式以外的采购方法。

法律客观: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91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6470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