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历法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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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经·尧典》记载:“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定四时成岁。”可见在唐虞时代,已测出一年为366日,定为12个月,设置闰月调整历年。
我国自殷商时代就有干支纪日,东周时已使用十二地支纪时,西汉时已有干支纪月,东汉开始采用干支纪年,历代史书都使用干支制度。
农历以朔望定月,一个朔望月的实际长度在29.3日至29.7日左右变动,其平均值为29.530588日。以平均值推算的称“平朔”,以实际长度推算的称“定朔”。在唐武德二年(619)之前,采用平朔,公元619年6月,开始采用定朔,到了贞观十九年(645)又改用平朔,直到宋麟德二年(665)再采用定朔。
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正式规定一回归年由二十四节气组成,以无中气(二十四节气中冬至、大寒、雨水等十二个节气称为中气)之月为闰月。在这之前闰月安排在年终的最后一月。一回归年的实际日数为365.24219879日。
一.古六历
这是春秋战国和秦朝制定的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六种历法,其特点是以365+1/4日(分母中有4,故又称为四分历)为一回归年,29+499/940日(29.530851日)为一朔望月,19年7闰。六历的不同主要是“历元”(年的起算点)、施行地区和所用的岁首。使用时期主要为战国时期,唯颛顼历一直用到汉武帝改历止(前104)。刊载文献:《汉书·律历志》、《开元占经》。
黄帝、周、鲁三历建子,以仲冬之月(子月),即包含冬至的月份为岁首正月,称为“周正”。
殷历建丑,以季冬之月(丑月)为岁首正月,称为“殷正”。
夏历建寅,以孟春之月(寅月)为岁首正月,称为“夏正”。
颛顼历建亥,以孟冬之月(亥月)为岁首正月,称为“秦正”。
古六历的闰月均置于岁未,以立春为一年节气的起算点。
春秋时期,晋用夏正,鲁早年用殷正,前651年改用鲁历周正,新莽时期用殷正,唐武则天及肃宗用周正。自汉武帝以来的其它时期都采用夏正。
二.汉(太初历、四分历、乾象历)
前104年由落下闳、邓平等人创制的《太初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历法,亦是历法史上第一次大改革。它第一次把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推算出135个月有23个交食的周期。而西方直到前45年才制定出儒略历,一回归年为365.25日,而且在前8年之前,误设3年一闰,实际为365.33日为一年。前8年改为4年1闰,一回归年为365.25日。直到1582年才改用格列历,取365.2422日为一年。
1.太初历
以365+385/1539日(365.25016244日)为一回归年,29+43/81日(29.530864日)为一朔望月(分母中有81,故又称为八十一分历),19年7闰,行用年前104-85。历元(年的起算点):太初元年(前104)前十一月初一日甲子日夜半,这时刻正好是合朔和冬至。刊载文献:《汉书·律历志》。
2.四分历
东汉元和二年(85)改用四分历(为区别古六历,又称为“后汉四分历”)。由李梵、编?在85年制定。改正了冬至点,按实际观测定下二十八星宿的赤道度数和黄道度数。行用年:85-263。三国时,蜀国使用四分历,魏国早期使用四分历,后改用景初历,吴国使用乾象历。刊载文献:《后汉书·律历志》。
四分历以29+499/940日(29.530851日)为一朔望月,以365+7/32日(365.21875)为一回归年。
3.乾象历
东汉刘洪以179-184间(206?)制定,以365+145/589日(365.24617997日)为一回归年,以29+773/1457日(29.530542日)为一朔望月,还记载了月球运动的知识。行用年223-280,三国时吴国使用。刊载文献:《晋书·律历志》。
历元(年的起算点):上元己丑。至建安十一年丙戌(206),岁积7378年。
三.魏(黄初历、太和历、景初历)
入晋景初历改名为泰始历,入宋改名为永初历。
1.黄初历
由韩翊(魏)由220年制定,未使用。刊载文献:《晋书·律历志》(未介绍算法)。
2.太和历
由高堂隆(魏)由227年制定,未使用。刊载文献:不详。
3.景初历
魏国杨伟于237年制定,以29+2419/4559日(29.530599日)为一朔望月,以365+402/1843日(365.21812263日)为一回归年。行用年:237-451。刊载文献:《晋书·律历志》、《宋书·律志》。
历元:上元壬辰。至景初元年丁巳(237),岁积4046年。
入晋,十六国部分国家使用景初历。入南北朝,南朝使用景初历。
我国自殷商时代就有干支纪日,东周时已使用十二地支纪时,西汉时已有干支纪月,东汉开始采用干支纪年,历代史书都使用干支制度。
农历以朔望定月,一个朔望月的实际长度在29.3日至29.7日左右变动,其平均值为29.530588日。以平均值推算的称“平朔”,以实际长度推算的称“定朔”。在唐武德二年(619)之前,采用平朔,公元619年6月,开始采用定朔,到了贞观十九年(645)又改用平朔,直到宋麟德二年(665)再采用定朔。
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正式规定一回归年由二十四节气组成,以无中气(二十四节气中冬至、大寒、雨水等十二个节气称为中气)之月为闰月。在这之前闰月安排在年终的最后一月。一回归年的实际日数为365.24219879日。
一.古六历
这是春秋战国和秦朝制定的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六种历法,其特点是以365+1/4日(分母中有4,故又称为四分历)为一回归年,29+499/940日(29.530851日)为一朔望月,19年7闰。六历的不同主要是“历元”(年的起算点)、施行地区和所用的岁首。使用时期主要为战国时期,唯颛顼历一直用到汉武帝改历止(前104)。刊载文献:《汉书·律历志》、《开元占经》。
黄帝、周、鲁三历建子,以仲冬之月(子月),即包含冬至的月份为岁首正月,称为“周正”。
殷历建丑,以季冬之月(丑月)为岁首正月,称为“殷正”。
夏历建寅,以孟春之月(寅月)为岁首正月,称为“夏正”。
颛顼历建亥,以孟冬之月(亥月)为岁首正月,称为“秦正”。
古六历的闰月均置于岁未,以立春为一年节气的起算点。
春秋时期,晋用夏正,鲁早年用殷正,前651年改用鲁历周正,新莽时期用殷正,唐武则天及肃宗用周正。自汉武帝以来的其它时期都采用夏正。
二.汉(太初历、四分历、乾象历)
前104年由落下闳、邓平等人创制的《太初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历法,亦是历法史上第一次大改革。它第一次把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推算出135个月有23个交食的周期。而西方直到前45年才制定出儒略历,一回归年为365.25日,而且在前8年之前,误设3年一闰,实际为365.33日为一年。前8年改为4年1闰,一回归年为365.25日。直到1582年才改用格列历,取365.2422日为一年。
1.太初历
以365+385/1539日(365.25016244日)为一回归年,29+43/81日(29.530864日)为一朔望月(分母中有81,故又称为八十一分历),19年7闰,行用年前104-85。历元(年的起算点):太初元年(前104)前十一月初一日甲子日夜半,这时刻正好是合朔和冬至。刊载文献:《汉书·律历志》。
2.四分历
东汉元和二年(85)改用四分历(为区别古六历,又称为“后汉四分历”)。由李梵、编?在85年制定。改正了冬至点,按实际观测定下二十八星宿的赤道度数和黄道度数。行用年:85-263。三国时,蜀国使用四分历,魏国早期使用四分历,后改用景初历,吴国使用乾象历。刊载文献:《后汉书·律历志》。
四分历以29+499/940日(29.530851日)为一朔望月,以365+7/32日(365.21875)为一回归年。
3.乾象历
东汉刘洪以179-184间(206?)制定,以365+145/589日(365.24617997日)为一回归年,以29+773/1457日(29.530542日)为一朔望月,还记载了月球运动的知识。行用年223-280,三国时吴国使用。刊载文献:《晋书·律历志》。
历元(年的起算点):上元己丑。至建安十一年丙戌(206),岁积7378年。
三.魏(黄初历、太和历、景初历)
入晋景初历改名为泰始历,入宋改名为永初历。
1.黄初历
由韩翊(魏)由220年制定,未使用。刊载文献:《晋书·律历志》(未介绍算法)。
2.太和历
由高堂隆(魏)由227年制定,未使用。刊载文献:不详。
3.景初历
魏国杨伟于237年制定,以29+2419/4559日(29.530599日)为一朔望月,以365+402/1843日(365.21812263日)为一回归年。行用年:237-451。刊载文献:《晋书·律历志》、《宋书·律志》。
历元:上元壬辰。至景初元年丁巳(237),岁积4046年。
入晋,十六国部分国家使用景初历。入南北朝,南朝使用景初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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