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
青岛市为了进一步强化限价商品住宅的调控,逐步适应青岛中等收入阶层的住房需要。那青岛的保障房今年有几套?如何办理住房?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材料是什么?出租人逾期超过6个月,出租人应将其出租的公共租赁房屋腾空;对未腾空的,出租人或其委托经营的经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其腾空。
出租人在搬迁期间未腾空,且确实没有其它房屋时,应按市场价格支付租金;出租人拥有其他房屋时,出租人或其委托的经营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出租人将公共租赁房屋腾空。出租人不得私自对出租的公共租赁房屋进行装饰。如确需要进行整修,须经业主或其委托的经营机构批准。
(一)本市居民或35岁以上未婚人士,应满足下列条件:(1)所有青岛市居民均为本市户籍,且至少一人在本市居住5年;
(2)每月平均工资不高于3388元;
(3)房屋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3平方米;
(4)家庭资产不得超出家庭年收入水平4倍。
(二)公共交通、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农民工,应满足下列条件:(1)在本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公安机关;
(2)与雇主订立一年或更长的雇佣合同;
(3)每月工资不高于3388元;
(4)在青岛市连续1年或青岛市连续三年参加社会保险;
(5)在本市城区没有住宅(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5年内无房屋买卖纪录)。
凡在本市已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的实物保障者,均不得向其申请住房租赁补助。
- 官方电话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