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办理点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办理上海居住证的地点一般是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受理点申请核对后,打印居住证申请表,最后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即可办理上海居住证。
法律客观: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将材料移送公安部门;
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居住证》由公安部门签发。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制发《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居住证》制作完毕后,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37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