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构成要素
金融市场构成要素如下:
1、金融市场的参加者:政府部门,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工商企业,即是筹资者,也可能是资金供应者。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参与者。主要有存款性金融机构、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中央银行。个人:是市场上的资金供应者。
2、金融工具:是在信用活动中产生,能够证明金融交易金额、期限和价格的书面文件。
3、金融市场的组织形式:是指进行金融交易所采用的方式。
4、金融市场的管理:是指中央银行及有关监管当局为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而进行的管理。
扩展资料:
1、金融市场能够迅速有效地引导资金合理流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1)扩大了资金供求双方接触的机会,便利了金融交易,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金融市场为筹资人和投资人开辟了更广阔的融资途径。
(3)金融市场为各种期限、内容不同的金融工具互相转换提供了必需的条件。
2.金融市场具有定价功能,金融市场价格的波动和变化是经济活动的晴雨表。
(1)金融资产均有票面金额。
(2)只有通过金融市场交易中买卖双方相互作用的过程才能“发现”。即必须以该企业有关的金融资产由市场交易所形成的价格作为依据来估价,而不是简单地以会计报表的账面数字作为依据来计算。
(3)金融市场的定价功能同样依存于市场的完善程度和市场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