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自然教育论的中国教育家
最早提出自然教育论的中国教育家王守仁。
王守仁对儿童教育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他提出了“自然教育论”。其基本思想是教育儿童应根据儿童生理、心理特点,顺导儿童的性情,激发儿童的兴趣,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其“自然教育论”的提出比西方最早表达自然教育思想的名著——卢梭的《爱弥JL)的出版时间早了两百多年。
对教育层面的贡献
1、倡导举办书院
为力求达成革除“心中贼”的愿景,王阳明施政格外重视道德教化的运用,积极致力于学校教育的推行推广,倡导以书院“宣扬至仁、诞敷文德”。自龙场开办龙冈书院起,王阳明每到一处都大力兴办书院教育,将其作为官学教育的有力补充,面向社会下层和民间士子开放办学,旨在对民众进行较为系统广泛的传统道德教育,达成办学治天下的目标。
仅明朝嘉靖年间,广西一地新建书院就多达31所,占全国同期新建书院的42%。明清时期富有盛誉的南宁敷文书院,即为他生前创办的最后一所书院,阳明心学也由此闻达南疆。
2、大力兴办社学
王守仁不仅重视正规书院的教育,还重视面向平民子女的“社学”教育。王守仁认为,教育的重心在于彰明人伦,儿童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蒙以养正”,即在启蒙时期培养儿童正直的品行,提倡进行儒家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教学,主张在教育过程中鼓励儿童天性,培育少年儿童学习兴趣。
明武宗正德十三年(1518年),王阳明在赣州新建“义泉、龙池、富安”等社学5所,并先后颁布了《兴举社学牌》《颁行社学教条》等多项法令,明确社学办学条例准则,督促各级官吏精选优待教师,促进了社学教育的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