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毕业去向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毕业去向:空军和海军航空兵部队
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毕业后主要在空军系统工程分配就业,分配给空军、海军航空兵部队,由总参等部门分配。这是中国1946年创办到现在唯一一所培养优秀飞行人员为主体的高等学府,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
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指按照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培养出来的合格的高等学校毕业之研究生、大专生、本科生和中专毕业生。对国家计划外的毕业生,国家实行一定的就业指导和管理。
我国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的原则:
1、“统一招生,统一分配”的原则。这是我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学生入学由国家组织招考,按成绩、志愿进入大学,学生毕业,由国家向学校下达分配计划,安排学生就业。
2、“统筹兼顾,加强重点”的原则。它要求在制定毕业生分配计划时,对急需或特需的部门和重点单位给予重点配备。同时,对一般企事业单位所急需、特需的人才也给予适当配备,既保证重点,又兼顾各个方面的需要。
3、“面向生产,面向基层”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在分配毕业生时,要坚持面向工厂、农村、基层、边疆,加强生产第一线。对国家机关确实需要补充的少量毕业生,要求从严控制,并办理一定的报批手续,还要安排他们到基层实习锻炼。
4、“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就是对毕业生的分配和使用,强调所学与所用一致,专业与工作对口,合理使用,减少人才浪费。
5、“择优分配,优才优用”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国家与部委所属的重点高校的毕业生需重点使用;二是指品行和学业上特别优秀的毕业生要重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