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12种主要武器
陆军12种主要武器
1、坦克
坦克是现代陆战的主要武器之一。具有直接火力、越野能力和装甲防护能力的履带式装甲战车是唯一比轮式装甲车更重要的陆地武器。它们主要用于对抗对方的坦克。或其余装甲车作战,也可压制消灭反坦克武器,摧毁工事,歼灭敌方陆军。坦克一般装备数门防空(防空)或同轴(并联)机枪和一门中口径或大口径火炮(部分现代坦克火炮甚至可以发射反坦克/防空导弹),这是火力战斗的经典体现。大多数坦克使用旋转炮塔,但也有少数使用固定主炮。该坦克主要由武器系统、瞄准系统、动力系统、通信系统、装甲车体等系统组成。
2、自行火炮
自行火炮是与车辆底盘融为一体,可以自行移动的火炮。自行火炮主要由武器系统、底盘部分和装甲车体组成。自行火炮除按火炮种类分类外,按机动装置结构可分为履带式、轮胎式和半履带式;按装甲防护可分为全装甲式(封闭式)、半装甲式(半封闭式)和敞篷式。
由于自行反坦克炮多用于陪同坦克进行攻击和战斗,因此也被称为“炮台炮”。自行火炮越野性能好,进出阵地快,大多有装甲防护,战场生存能力强,有的可以漂浮。使用自行火炮更有利于不间断的火力支援,使火炮、装甲部队、摩托化步兵的作战协同更加紧密。自行火炮要“标准化”,82毫米速射迫击炮、120毫米榴弹炮、155毫米榴弹炮、203毫米火箭炮,各司其职。自行高射炮应与自行火炮分开列为“弹炮一体”防空武器。
3、自行高炮
自行高射炮是将高射炮和低空地空导弹放在装甲工地上的机械化装备。自行高射炮作为集火力与机动于一身的防空武器,长期以来一直是野战中伴随防空的主力。自行高射炮造价是主战坦克的两倍左右,但自行高射炮承担着整个地面部队的野战防空任务,可以伴随装甲团为演习期间的整个组织。六枚防空导弹和两门35毫米高射炮应作为自行高射炮的标准装备。 35mm高射炮比原来的25mm“猎豹”威力更大。毕竟自行高炮需要更远的空中拦截能力。
4、步兵车
步兵车也称为步兵战车是供步兵机动作战用的装甲战斗车辆,在火力、防护力和机动性等方面都优于装甲人员输送车,并且车上设有射击孔,步兵能乘车射击。步兵车主要用于协同坦克作战,其任务是快速机动步兵分队,消灭敌方轻型装甲车辆、步兵反坦克火力点、有生力量和低空飞行目标。我不赞同步兵车装备中口径火炮,而是采取35毫米机关炮比较好,既可以对付步兵,也可以对付低空飞行的直升机、无人机甚至巡航导弹。必要时自行高炮部队指挥车的电子控制系统可以引导各步兵车的35毫米机关炮统一对空拦截射击。
5、装甲输送车
装甲输送车是陆战场上用来运送步兵、武器弹药的战斗车辆,是一种类设有乘载室的轻型装甲车辆。它可以使陆军部队快速推进,主要用于战场上输送步兵,也可输送物资器材。如果说步兵车属于搭载步兵作战的重型车辆,那么装甲输送车则是轻型车辆,它的优劣点与步兵车正好相反,那就是防护力不足但运载能力与运动速度占优。车载武器一般是高射机枪、机枪与小口径火炮、自动榴弹发射器,但这种车辆可以改装成各种自行武器例如自行迫击炮、自行反坦克炮、防空导弹车、反坦克导弹车与救护车、通信车、指挥车、工程车、抢修车、物资车、油料车。
6、装甲侦察车
装甲侦察车是指装备侦察装备的装甲战车,主要用于战术侦察,具有较高的机动性、一定的火力和防护能力。装甲侦察车分为轮式和履带式两种。装备大口径火炮的侦察车有时被称为战斗侦察车,而一般被称为装甲侦察车。新一代侦察车通常配备先进的侦察系统,包括日间照相机、热像仪、人眼安全的激光测距仪、精确的地面导航系统和先进的通信系统。
通过这些设备,数据可以实时传输到下一个命令链或更高级别的命令。虽然许多国家仍在使用装备精良的装甲平台执行侦察任务,但一些国家已经开始为小型车辆配备专门的传感器包。未来的侦察系统正在逐步向传感器平台演进。该平台与前几代平台最显着的区别在于传感器、通信和导航设备的价格远高于平台本身。
7、导弹发射车
导弹发射车是指具有发射导弹功能的特种车辆。根据装载导弹的类型,可分为地对地、地对空、岸对舰、航空等导弹发射车。其主要功能是携带导弹进入指定发射点,完成从行驶状态到发射状态的部署,发射前检查导弹并设置信息,并根据指令执行导弹发射时间。导弹发射车一般由底盘车、发射控制舱、液压系统、发射架、发射箱(米式发射)、导弹发射及控制设备、发射车测控设备、供配电等组成设备、通信设备、定位定向设备等组成。衡量导弹发射车性能的主要指标有机动性、动力性能、发射性能、环境适应性、隐蔽性、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人机系统工程等。
8、牵引火炮
拖曳枪是由机械车辆(或其余牵引工具)牵引移动的枪。牵引式火炮都有移动车体和牵引装置,有的还有前车。移动体包括车轮、缓冲器和制动器,车轮采用海绵轮胎或充气轮胎。有的牵引式火炮在炮架上装有辅助推进装置,用于在火炮脱离牵引后驱动火炮进出阵地和近距离机动,或带动火炮的轮子随动。通过困难区域时拖拉机。该师的牵引火炮要求能用直升机吊装,这样就可以用航空垂直部署。牵引火炮一般是大中口径榴弹炮、加农炮、迫击炮和火箭炮,主要区别于自行火炮的是运动方式。牵引火炮的优点是结构简单、造价低、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好、便于直升机部署。
9、便携式火炮
便携式火炮是指地面部队携带的具有徒步作战能力的火炮,包括100毫米以下的迫击炮、无后坐力炮和110毫米以下的火箭炮。 82mm无后坐力炮可单兵使用,60mm迫击炮可单兵或两人一组使用,82mm迫击炮和107mm火箭筒可两人或三人一组使用,100mm迫击炮可以由一个士兵使用。迫击炮可供3、4人一组使用,携带火炮可与部队一起直接空投到地面,在车辆难以通过的各种复杂地形中支援步兵。
10、单兵武器
单兵武器主要是手枪、步枪、轻机枪、火箭筒、单兵防空导弹、单兵反坦克导弹、榴弹发射器、手榴弹、刺刀甚至可以单兵携带的轻型火炮。步兵根据不同的敌人,可以选择不同的单兵武器,例如面对空中力量薄弱但有大量堡垒的敌人可以人手一具反坦克火箭筒,面对缺乏空军甚至缺乏堡垒的敌人可以人手携带一箱迫击炮弹或者枪榴弹。
11、武装直升机
武装直升机是装有武器、为执行作战任务而研制的直升机,分为普通武装直升机、隐身直升机与高速武装直升机。武装直升机可分为专用型和多用型两大类。专用型机身窄长,作战能力较强;多用型除可用来执行攻击任务外,还可用于运输、机降等任务。
武装直升机如同装甲输送车,可以搭载不同的武器甚至技术设备承担不同的任务,但都有基本的自卫武器例如大口径机枪、30毫米航炮。承担反坦克作战任务时,就搭载反坦克导弹。承担对地攻击任务时,就携带火箭弹或者集束炸弹。通用直升机还要承担运载步兵、吊载牵引火炮或车辆、运送军用物资的任务。
12、军用无人机
军用无人机是由遥控设备或自备程序控制的无人飞行器。按其控制方式主要分为无线电遥控、自动程序控制和综合控制三种。军用无人机具有结构紧凑、隐蔽性强、使用方便、成本低廉、性能灵活等特点。
它们主要用于战场侦察、电子干扰,携带集束炸弹、制导导弹等武器执行进攻任务,以及作为空中通信中继平台、核试验取样机、核爆与核辐射侦察机等。军用无人机可以根据不同任务携带不同装备,如侦察无人机、攻击无人机、电子干扰无人机、预警无人机等。无人机不如有人机灵活,但在侦察、引导远程火力打击、偷袭等方面具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