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销售额不包括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增值税 纳税人的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不包括: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 消费税 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47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