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医药费
请教:我姐在婚后10年得了脊髓炎,现已半瘫痪-属无生活自理能力者。第一,x现正办理离婚手续,医药费男方怎样负担,如何计算?第二,小孩20岁了,在读大学--这部分的学费和生...
请教:我姐在婚后10年得了脊髓炎,现已半瘫痪-属无生活自理能力者。第一,x现正办理离婚手续,医药费男方怎样负担,如何计算?第二,小孩20岁了,在读大学--这部分的学费和生活费如何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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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的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这是对有合法夫妻关系的夫妇而言的。对于离婚后夫妇双方有无扶养义务,法律没有规定,只是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医药费如何负担法无明文规定。
2、小孩20岁了,学费和生活费已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是否愿为子女承担由父母决定。
2、小孩20岁了,学费和生活费已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是否愿为子女承担由父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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