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如何回归
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1840年6月英国发动侵略中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1842年8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强行割让香港岛。1856年10月英、法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年9月英法联军攻占北京。
火烧圆明园,清政府被迫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强行割让九龙半岛。1898年6月9日,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缔结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大片土地及附近235个岛屿,总面积975.1平方公里。
即现在所说的“新界”,租期99年,到1997年6月30日期满。这就是香港回归问题的由来。自1898年至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之前,新界、九龙半岛及香港岛均受到英国统治。于1980年代,中国为收回香港主权,与英国开始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
历时两年,共22轮,谈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秘密磋商阶段。从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至1983年6月,双方主要就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几轮会谈,主要是关于香港主权归属和驻军问题;第二个阶段是正式会谈阶段。
从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双方就具体实质性问题进行会谈,主要是关于未来香港实行的制度、香港过渡时期的安排问题等。在谈判桌上,中英双方起先态度强硬,中国领导人邓小平认为"主权问题是不能够谈判的"。
英方针对香港的发展问题曾建议"以主权换治权"方案,邓小平则提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构想。最终,中英双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达成一致共识。
扩展资料:
原因:
前提条件:改革开放实行后,中国的综合能力日益增强,同时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高;
政策因素: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
法律依据: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
群众基础:港澳同胞的爱国意识强烈,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渴望回到祖国的怀抱;
准备工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重大意义:
“回归不单是换一面国旗、区旗,更换一些名称便能落实,还要经过一段心路历程,对国家民族的认同,而这个转变,首先发生在法律制度上。”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特区政府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六月十日在香港谈及《基本法》实施情况时说。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我们掀起了宪制的新序幕,在原有法律不变的原则下,迈进法律史的新里程。”梁爱诗表示,回归的意义在于香港回到自己祖国的主权下,虽然香港实行与内地不同的制度。
我们与内地和台湾、澳门同胞生活在同一个国土上,同为中华民族,共用同一语文,共享同一文化,共有同一源远流长的历史,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国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回归前彭定康的政改,使原有直通车的计划被破坏,如果没有一个机构去执行立法会的工作,整个政府便会瘫痪。因此,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筹备委员会决定设立临时立法会。
香港特区刚刚成立,临时立法会的合法性便受到挑战,幸而法院在短短一个月内便确定了它的合法地位,否则政府无法运作,社会将陷于混乱。
影响:
主权移交是香港历史上重要的一页,对香港影响深远。主权移交前部份香港人对中国大陆政权的恐惧带来了移民潮,曾一度造成人才及资金外流。
另一方面,主权移交加速了中国大陆和香港两地在经济及社会上的融合。香港政权移交也标志著英国自维多利亚时代以来最光辉的“日不落帝国”时代的终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回归
2024-05-14 广告